台灣民政府
海關法案




關於海關、關稅的各個法規條文,主要列出來如下:
財政部組織法
財政部關稅總局組織條例
關稅局組織通則
各地關稅局分等標準
關稅法
海關緝私條例

為了籌備民政府海關總署的作業,我們願意接受各界對現在所列出的相關條文,並提出具體的改善建議。

改善建議的建議書要寫三個欄位。第一個欄位是原始條文,第二個欄位是建議修改為什麼,第三個欄位是理由說明。用此格式給我們,內容請儘量精簡。要改的是什麼地方,請註明第幾條、第幾項、第幾款(第幾目)甚麼的,如果有二、三十行,只要把要談論的那幾行摘錄過來即可。

第二個欄位之中,例如要加的字,可以把它變成粗體加底線 . . . .要減的字,Word有刪除線的功能。

第三個欄位是理由說明。

參考   修改善建議書   標準格式   空白樣本



這類修改建議書,不需以不同顏色標註,全部用白底黑字,因為我們印出來一律是黑色。所以若你標了紅色、橘色、藍色、綠色……,全部等於作廢,因為我們不看顏色,所以請全部用黑色書寫。

有關曾元先生提供的一份 「海關十大法律爭議」文件,這有三頁,其內容是提出疑問,而不是提出修改現有規章之詳細建議。

所以敬請擬函的「中華貨物通關自動化協會」人員或其他對於這十題相當熟悉的人員,按照我們的標準格式,對於憲有之法規命令,擬出詳細修改建議,並給我們。


修改善建議書

修改善建議書是用很簡單的格式,原始條文是第一欄、要修改為什麼是第二欄、第三欄是理由說明。

至於「理由說明」,所提出的想法、做法和解釋最好是基於具體的認知和國際慣例。我們對於修改法規命令的一個重點是:我們不是要漫談。提出的建議書不要說類似「這一條有問題」、「這條很多人批評」、「這條有詬病」…等等的話,這樣的建議書,我們只能擺在旁邊不看。

正確的寫法   參考   修改建議書   樣本一



我們一而再、再而三地重申:要寫的是第一個欄位是原始條文,第二個欄位是修改為什麼、把具體內容寫出來,第三個欄位是理由說明。如果你只能漫談,而沒有辦法提出具體內容,那就先不要寫,去找一些懂這個領域的專家,跟他們一起研究,並按照我們的格式來寫擬稿。

「修改建議書」不是漫談,我必須特別強調,因為我們談這類的作業,﹝也 就是法規命令的修改作業﹞,以往很多人送來的東西我們都沒有辦法用,都沒有辦法看懂,因為沒有按照我們標準格式語正確的方式來做。

正確的寫法   參考   修改建議書   樣本二



海關總署法制委員會

是故,請大家按照這樣的做法,將來我們會先收集到足夠的修改建議,然後在近期內先修改一次,以後我們會有一個民政府關稅總署的修改委員會,可能命名為「海關總署法制委員會」,原則上可能四個月或半年開會一次,來修改相關的法令規章。
2012.03.15 草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