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惟仁綜合法理論述(二)
如何掌握台灣的未來?

目錄


1. 民主選舉與政黨輪替可以移轉主權嗎?

2. 歷史的真相與臺灣的蜕變

3. ROC憲法與台灣有啥關係?

4. 這才是真正的大是大非

5. 流亡政府的輓歌

6. 釐清臺灣為美國海外領土的必要性

7. 林何論述下的三通

8. 在國際社會上,中華民國有沒有「戶籍」?

9. 台灣不必軍購

10. 給胡錦濤的一封公開信 ---
其實中國與臺灣可以雙贏

      附錄:國家利益 vs 總統面子




民主選舉與政黨輪替可以移轉主權嗎?

     作者:蕭惟仁
- - - - - - - [#1] 綜合 | 2006.11.24 - - - - - - -


最近十幾年來,有很多人不斷地提倡一個論點,說:臺灣的領土主權,雖然找不到國際法明確的依據,但是想當然爾,認為臺灣領土屬於臺灣當局(或臺灣人民),而且已經經過多次民主選舉與政黨輪替,所以現在已經可以完全確定:臺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

記得一年前我看過一篇介紹國際法裡面所謂慣例法,就是說國際間已經形成這樣的慣例,雖然未必在國際公法裡能找到明確的條文,但是既然已經成為慣例,習慣上就成為國際法的一部份。因此我們在探討一個牽涉國際法的事件的時候,不管任何學派的任何學者對這個事件如何合理化,我們都必須得注意到「國際間有沒有這個慣例?」

我們姑且以這個認知來探討開羅宣言、波茨坦宣言與日本投降書中對於臺澎地區主權處置的效力。眾所皆知,在拿破崙時代過後(大約1830年以後),國際法已經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很多學者著重於這三份文件有沒有簽名或參與這些文件草擬之人當時有什麼樣的認知或期待等等,不過這些文件的效力的來源並不在這裡,重點在於我們能不能找到其他類似案例可以證明這樣的文件(宣言、投降書等之類),在國際法上曾經被承認,可以把領土主權有效移轉?

但是遍尋歷史文獻,我們找不到這樣的案例,因此我們可以斷言:開羅宣言、波茨坦宣言與日本投降書對於臺灣地區主權的移轉是不構成法律效力的。

在1830年代以後的歷史文獻中,我們找到了幾十個非常清楚的案例,就是領土主權之移轉必須憑藉正式的條約來加以確定與約束。有關臺灣主權的歸屬問題,最重要的憑藉文件不外乎是舊金山和平條約。

由此可見,民主選舉與政黨輪替等大動作並不能造就領土主權移轉的合法性。這個問題又涉及所謂「人民主權」與「領土主權」的差別。所謂「人民主權」,只不過是能夠參與選舉、罷免、創制、複決等權,然而在國際上,有哪些實例可資證明人民透過這些形式就擁有領土主權?

事實剛好相反,歷史文獻處處都證明人民不能擁有領土主權,領土主權是屬於政府所擁有的,不是人民。就以美國為例,1803年路易斯安納那領土的割讓、1821年佛羅里達領土的割讓、1848年卡里福尼亞領土的割讓、1867年阿拉斯加領土的割讓、1917年維京群島的割讓…等等案例不勝枚舉,都是政府與政府之間之交易,當地人民之權利僅限於(A)可以接受,(B)可以搬走,當然會有至少一年以上之思考期。

簡單地說,領土主權是歸政府所擁有,並不是人民所擁有。把人民主權與領土主權混為一談,造成一直以來臺灣主權模糊不清,除了害死臺灣人外,沒有任何幫助。

我們深深佩服那些曾經為臺灣民主的艱苦奮鬥過的鬥士,但是如果要就事論事,對不起!臺灣雖然已經經過民主選舉與政黨輪替,但是還不能算是主權獨立的國家,除非你能提出國際上類似的慣例,否則這種說法不會被聯合國或世界上所有大國所接受。




歷史的真相與臺灣的蜕變

     作者:蕭惟仁
- - - - - - - [#2] 綜合 | 2006.10.22 - - - - - - -


不管你喜不喜歡,依照國際法理目前臺灣是美國海外的一塊領土,這是鋼鐵般的事實,不容否認的臺灣國際地位真相。

過去黑幫國民黨掩蓋歷史事實真相,欺騙臺灣人民,違法統治五十年;公元兩千年民進黨上臺換湯不換藥,走國民黨老路,繼續欺騙臺灣人民,捍衛中華民國流亡政府,逐漸陷臺灣於被中國併吞的重大危機當中。

民進黨、國民黨兩黨是一丘之貉,只顧自己政治利益,分頭夾殺臺灣,作風反臺灣人民。臺灣人民為了自己的前途、子孫的福祉,必須徹底醒悟!大家起來反對黨國遺孽繼續在臺作亂,聯共賣臺,也反對民進黨無能腐敗,政策往中國傾斜。

臺灣正面臨歷史的轉折點,不想被野蠻的中國併吞,就必須趕快跟美國釐清關係,強力要求美國公開承認台灣是它的屬地,讓美國名正言順擁有台灣,護衛臺灣,等台灣地位確立,人心穩定之後再作建國圖謀。

林志昇參選高雄市市長宗旨不只在建設高雄,更偉大的理想是在建國大業。當選高雄市長將意味著整個臺灣的蜕變。林志昇一旦當選高雄市長,馬上組織平民政府,進入美國管轄體系,開啟台灣獨立建國的序幕。因此選林志昇不只是選市長,而是選未來臺灣國的領袖。高雄市民這一票的價值無形中從選市長提升到選國家領袖的位階。

臺灣沒有統一的法理,中國領導人胡錦濤以五千萬美金意圖收買林志昇放棄目前的論述,被林志昇悍然拒絕。這件事代表何種意義?如果林志昇的理論錯誤,會值得中國五千萬美金的收買嗎?另外,五千萬美金的誘惑對一個人來說不謂不大,林志昇悍然拒絕代表林志昇真心愛台灣,操守無庸置疑!

林志昇發誓救臺灣不顧自己性命,只要臺灣能夠成功建國,犧牲個人生命在他所不惜。這種偉大的情操是多麼難能可貴!比起時下所有只顧自己利益不管人民死活的政客,林志昇是難得的奇葩!

國民黨在臺灣失去政權之後,喪心病狂無止境地搞他們搗亂國政、賣臺計畫,民進黨沒有對治的方法,對台灣主權問題也沒有任何有效的計畫,只讓流亡政府苟延殘喘,好繼續謀取他們的經濟利益,面對中國的威脅毫無有效對策,而林志昇團隊卻有一套完整的計畫,包括成立戰爭法軍事法庭審判國民黨人在臺所犯的戰犯行為,清洗國民黨的罪惡,好讓臺灣社會恢復公義。

最重要的是,臺灣一旦平民政府成立,進入美國管轄體系,地位形同關島,對台灣人民有莫大的好處:享受美國的保護、遠離中國的威脅恐嚇、全世界美國的邦交國都是臺灣的友邦、有美國五十州當兄弟、聯合國有美國大使為台灣發言、與美國貿易無任何壁壘與管制、臺灣人民自由出入美國旅行居住就業、旅行全世界免簽證(幾個共產國家除外)、搭乘飛機到美國是國內線、保有台灣自己文化、與各個屬地一樣免繳聯邦政府所得稅…若干年後倘若台灣人民想獨立建國,可以透過全民公投決定,然後向美國國會申請,依照慣例國會可能會排出十年的時間表,但是不會有反對意見。

親愛的高雄市民們:請問你願意接受野蠻的中國專制政權的統治,還是願意作美國屬地的國民而且還有獨立建國的選擇機會?這關係到你自身與你後代子孫的最高福祉喔!選林志昇不是只選林志昇而是等於選臺灣,等於參與臺灣建國大業。這樣神聖的歷史性任務你應該不會放棄吧!




ROC憲法與台灣有啥關係?


     作者:蕭惟仁
- - - - - - - [#3] 法理論述 | 2006.11.24 - - - - - - -


最近『反貪腐 救台灣』的議題甚囂塵上,報紙上有很多人以中華民國憲法的角度大談特談陳水扁總統目前之處境。這些學者號稱是大學裡面資深的憲法教授,並有編輯介紹為研究中華民國憲法三、四十年以上的經驗。

但是我很冒昧地想問一句話:既然在中華民國1912年建國之時,台灣屬於日本領土,而且1945年10月25日日本投降之時,台灣地區是屬於軍事佔領的開始, 那麼,依據 ROC憲法第四條的規定,是幾年幾月幾日台灣才有正式併入併中華民國領土的?我們稍微放寬認定標準:請問是幾年幾月幾日有個國際條約明確指出台灣地區已經過戶給ROC ?況且,中華民國的國籍法原訂於1929年2月,請問在美日太平洋戰爭結束以後,ROC國籍法對於台灣地區人民集體歸化為ROC國民是幾年幾月幾日給予確認?

如果這些憲法學者無法回答以上三個問題,那麼請問他們:陳水扁總統在ROC憲法之下的處境跟真正台灣人有什麼關係?台灣的報章雜誌編輯們是否應該睜大眼睛看清這其中的「眉角」?台灣目前當務之急應該是「盡快釐清臺灣真正國際地位。」

有關台灣確實國際地位的議題,我們必須提出一套可以讓全世界都能接受的詮釋。這個詮釋不能帶有個人感情因素,也不能太過主觀,而必須有明確的法律作依據。如此則,就算某個國家不喜歡,不能接受,但是基於國際法規和歷史事實,由不得他不接受。換言之,在國際正義的前提下,他不得不必須接受,否則到聯合國或國際法庭提出訴訟,任聯大或國際法庭都無法推翻這樣的結果。

我個人認為台灣很多所謂憲法學者與國際法學者,研究範疇未涉及戰爭法。因此,無可諱言地,他們對台灣主權的論述是不完整的。他們認為「有效統治」等於「擁有主權」,這在戰爭法(特別是佔領法)是一項嚴重的錯誤。換言之,雖然有很多學者認為 “中華民國在台灣”「擁有主權」,但是嚴格來說,是他們搞不清楚何謂「擁有主權」?何謂「霸佔」?

目前臺灣島內主要有三個論述:(一)台灣是主權獨立的國家,(二)台灣屬於中國,(三)台灣是美國的海外領土。我建議台灣學術界或媒體編輯們應該開座談會來釐清相關論述的種種衝突,整合出一套正確無誤,合乎“國際認證”的救臺良方,不要諱疾忌醫,或讓庸醫看病,耽誤臺灣病情。




這才是真正的大是大非

     作者:蕭惟仁
- - - - - - - [#4] 綜合 | 2006.11.22 - - - - - - -


常聽到輿論界說啥大是大非,最近自由時報又有人以陳總統貪腐案該不該下臺為題,談論大是大非。

其實臺灣政治混亂,貪腐是枝末,新舊政府都貪腐,只是大小之分而已,舊政府半世紀貪大財富,新政府六年貪小錢財。根本問題不在貪腐而在台灣主權,換言之,台灣主權未定才是台灣所有問題的根本,這個問題不解決,臺灣永遠不是一個正常國家,社會永遠不是一個正常公義的社會。

要談大是大非首先必須先談這個議題,離開這個議題只能說是小是小非。

陳總統在風聲鶴唳的倒扁聲中終於在11月3日有勇氣向國際媒體的[金融時報 Financial Times]講出了有關台灣國際地位的真相:

台灣國際地位未定。

台灣主權不屬中國。

台灣不是中華民國領土。

華文媒體默認這個事實卻裝做沒聽到也沒有半點反駁, 這個攸關台灣主權的宣示才真正的大事情,要談大是大非應該要談這種事情才對。

流亡政府大小官員貪污腐敗司空見慣不足為奇,是否應該正本清源結束這個流亡政府,讓台灣政治體制歸零,從新組織平民政府,讓臺灣回歸正常,這才是大是大非的議題。

我們既然要倒扁不如來檢驗他在台灣主權所做的宣示是否違憲叛國?如果他判國已成事實,其他倒扁活動就可以不必大費周章,直接以叛國辦他豈不簡單多了?

他說臺灣國際地位未定,台灣主權不屬中國。美日太平洋戰爭中美國打敗日本,日本放棄臺灣主權,但是並未指定收受國,舊金山和平條約也沒有規定台灣交給任何國家,臺北條約日本僅承認放棄臺灣主權,至於臺灣主權歸誰?日本遵照舊金山和平條約之精神,沒有任何異議。

美國是美日太平洋戰爭中的征服者,在舊金山和平條約中也有明文規定美國有對台灣澎湖的最後處置權。美國至今尚未在台灣澎湖的主權做出任何正式的處置。

蔣介石集團只是奉麥克阿瑟將軍之命令蒞臺執行軍事佔領,並不擁有主權。一直以來台灣的領土主權從來沒有過戶給中華民國政府。所以台灣目前的國際地位未定,台灣主權不屬中國。陳總統說的不錯。

再來,台灣不是中華民國領土。這個問題與上述兩項陳述其實是相關成立的。

所謂的主權無非就是指領土所有權,既然臺灣主權不屬中國,當然台灣非中華民國的領土,這是無須爭辯的,況且中華民國憲法第四條有關領土記載並沒包括臺灣,這就更加明顯易懂,無須多費唇舌了。

好了!陳總統家人貪腐,依法該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陳總統上述的陳述,正確的話我們又要如何處理?不正確的話,我們就應該依憲法辦他叛國罪,叛國罪肥有豁免權吧!

這才是所謂國政的大是大非。

(取材自何瑞元和林志昇文集以及自由時報的剪報資料)




流亡政府的輓歌

     作者:蕭惟仁
- - - - - - - [#5] 國際政治 | 2006.11.10 - - - - - - -


中華民國這個流亡政府又再舉辦北高兩市長的選舉,這回除了傳統藍綠兩陣營競爭之外,高雄市增加了泛美派的林志昇加入選戰。從候選人政見辯論會參加的情形可以看出來,泛美派的林志昇的加入給藍綠兩陣營的候選人非常大的壓力。

首先,在十一月初各台電視有意舉辦候選人電視辯論會,刻意漏掉高雄市長候選人林志昇 (被林志昇按鈴申告違反選罷法 ) ,公辦電視辯論會又因為藍綠兩陣營都沒有意願參加而辦不成。這種情況以往是從來沒有過的,如果不是心虛不敢面對美屬論述,我們實在想不出有任何理由會出現這種罕見的情況。因此讓人懷疑流亡政府體制已經讓這些人心虛,不敢面對美屬論述。

藍綠兩陣營的候選人雖然背後有大的政黨支持,但是還是對美屬論述心虛,不敢面對林志昇言論的挑戰,可見美屬論述是帶有莫大的殺傷力,能叫流亡政府體系兩陣營的候選人閉嘴,不敢唱秋。

如果美屬論述是謬誤的,流亡政府體系兩陣營的候選人儘管可以等閒視之;流亡政府體系兩陣營會聞之喪膽不敢應戰,表示美屬理論正確無誤。

問題來了!既然美屬理論正確無誤,為何中華民國流亡政府不敢面對現實,落實美屬理論,結束流亡政府,建立平民政府?為何還堅持中華民國流亡政府的神主牌不放?

原因無他,為了賺取政黨與個人私利,繼續矇騙臺灣人民。為了這個目的,身為政黨尤其是黨國打手的臺灣媒體對林志昇參選活動一概封鎖,不讓泛美派的林志昇曝光。

事實上美屬論述對全民有力,所以人民應該支持美屬;美屬對政客不利,所以政客反美屬;反美屬就是反臺灣人民,這是非常清楚的。聰明的臺灣人民理應不會被媒體擺佈才對。




釐清臺灣為美國海外領土的必要性

     作者:蕭惟仁
- - - - - - - [#6] 法理評論 | 2006.11.09 - - - - - - -


為何我們全體台灣全民需要同心協力,推進釐清臺灣為美國海外領土呢?因為這項工作有其正當性與必要性,對台灣國人與世界人類都有益處,其理由如下五點:

(一) 維護基本人權與善盡共同責任

我們是台灣人民也是世界公民,在地球村裡,我們有應享的平等參與權利,也有應盡的友愛互助責任,這是我們兩千三百萬台灣國民的集體人權,也是集體責任。

(二)世界各國集體承認台灣是一個美國海外自治區

依照諸多國際法理,美國當前握有臺灣領土主權,所以遵照美國憲法精神,推動臺灣加入美國海外領土體系,世界各國就自然會集體承認台灣這個美國海外自治區,屆時臺灣不再是國際孤兒。然後臺灣可以以美屬台灣群島之名義參與國際性組織,全面性拓展與世界各國的經濟、金融、教育、文化、學術研究等關係。

(三)強化台海的和平與安全

依據聯合國憲章規定,一個會員國不可動武侵犯其他任何一個會員國,如果侵略戰爭爆發時,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就必須召開緊急會議,決議制裁的方式,包括經濟制裁即全面禁運,甚至派遣維持和平的部隊制止戰爭。發動侵略的當事國必須迴避,不能出席安理會的討論與表決。因此臺灣加入美國海外屬地體系之後,臺灣馬上受到美國國防系統的保護,任何國家尤其中國政權就不敢假藉任何理由侵略臺灣,全體臺灣人民的生命、安全與自由在國際上將獲得充分保障。

(四)台灣人民可以積極參與和貢獻國際社會

加入美國海外領土體系之後,台灣境內許多優秀人才可以參與由聯合國舉辦的各種國際性集會、活動與行動,使台灣人民能與各國人士互相學習,一起成長。美屬台灣也可以貢獻各種人力與物力資源,增進世界公義、和平與人類福祉。

(五)促進台灣島內經濟與文化發展

加入美國海外領土體系之後,臺灣可以像波多黎各一樣,藉美國在聯合國大會會籍參加聯大所舉辦的各項活動。 有許多國際性集會與活動也可以在臺灣島內舉辦,國際交流與互訪也必增多,能夠促進臺灣島內交通、觀光、傳播與文化……等事業之蓬勃發展。

依據聯合國會員普遍原則,聯合國缺了臺灣人民的參與,就不算是完整的聯合國,而是有缺陷的聯合國,因之,我們臺灣人民必須以堅強的信念、毅力與智慧,互相鼓舞,彼此提攜,人人投入這項偉大的「釐清臺灣為美國聯邦海外體系」的偉大運動,一起克服種種障礙;向著標竿奔跑,直到勝利為止。




林何論述下的三通

     作者:蕭惟仁
- - - - - - - [#7] 商業分析 | 2006.11.06 - - - - - - -


在臺灣主權問題沒有解決之前,中華民國想與中國三通,想必出現許多矛盾與衝突。首先兩個政權各自對臺灣主權的主張都不同,如何進行談判?中國堅持中華民國政府是中國叛國集團,ROC所統治的台灣是PRC的一省,雙方談判定位是中央與地方的協調,中華民國政府能接受嗎?接受的話,臺灣人民勢必反彈;不能接受的話,依中國ㄧ貫蠻橫的態度,一切就免談了。

如果以臺灣共和國的名義與中國協商,這是最合乎臺灣人民的意志,問題是臺灣目前還不是一個國家,聯合國進不去,正名制憲又受到美國強力干涉,這種情形下,如何與中國對等談判?顯然行不通。

依林何理論,臺灣是美國未合併的海外領土,在這樣理論的架構之下,想與中國進行三通,勢必先與美國釐清關係,在得到美國承認臺灣為其屬地之後,就沒有三通問題。

臺灣的主權問題沒確定才會搞出這些在其他國家不會發生的困難,如果臺灣是一個正常國家,中國是中國,臺灣是臺灣,國與國之間通商、通航、通郵會有什麼問題?

在臺灣國家地位未確定之前跟中國搞三通是個極度危險的動作,首先台灣必須遷就中國開出的條件,野蠻中國不把台灣當國家看,只想吃定臺灣,臺灣黨國遺孽作亂心態推動三通,其實是要置台灣於死地,民進黨政府真的敢背棄台灣人民接受中國開出的條件跟中國談三通嗎?

即使台灣中華民國政府敢大膽降格接受中國以國內線規劃與中國談判通航通郵,美國應該不會坐視不管吧!臺灣事實上是美國憲法管轄下的一塊海外領土,這樣的設定顯然侵犯了美國的管轄權。

因此趕快釐清臺灣的國際地位才是當務之急,這是臺灣所有難題的根本因素。捨此根本問題不解決,與中國做任何談判都是捨本逐末,不會有好結果。




在國際社會上,中華民國有沒有「戶籍」?

     作者:蕭惟仁
- - - - - - - [#8] 綜合國際戶政 | 2006.xx.xx - - - - - - -




( 待 補 )







台灣不必軍購

     作者:蕭惟仁
- - - - - - - [#9] 軍事論述 | 2006.10.29 - - - - - - -


臺灣目前是美國軍事佔領區,美國軍事政府(USMG)按理必須負責台灣一切國防,為什麼台灣需要軍購?

按照法理美國應該無條件防衛台灣,臺灣沒有軍購問題,只有地位被蒙蔽的問題。國際地位一旦釐清,臺灣無需花錢買武器。

問題是中華民國流亡政府竊據臺灣,說他擁有台灣的主權,美國為了龐大的利益不予拆穿,藉機出售武器賺取軍費。

這是一場黑吃黑的遊戲,在這當中,流亡政府霸佔臺灣,壟斷政治資源,獲取經濟利益,只好暗地裡向土地的主人繳租金,這個暗盤租金就以購買武器名義支付(誰不知道都是買一堆破銅爛鐵?),同時還可以大撈佣金;美國可以假借出售武器名義大撈錢財,又不必負管理軍事佔領區的責任,所作的全是違法勾當。

說穿了,美國政府與中華民國政府掩蓋歷史真相只為了彼此的利益,吃虧的是廣大的台灣人民。這顯然是一項世紀大醜聞,美國與中華民國政府狼狽為奸,騙台灣人的錢。現階段臺灣人應該拒絕購買要求防衛,否則發展核武自我防衛,叫美國閉嘴。就這麼簡單!

我們不妨想想:台灣當年是美國打下的,美國擁有支配權,在她不承認中華民國流亡政府時,為了拉住台灣他訂了國內法臺灣關係法,這表示臺灣是USA的土地。

依照美國臺灣關係法美國必須防衛台灣,保障台灣安全,在美國臺灣關係法之中有沒有規定必須在什麼條件下,美國才防衛臺灣?有沒有任何但書?沒有。

既然沒有任何條件與但書,美國為了落實臺灣關係法,保障台灣安全,不能假借任何理由賣台灣武器。這才合乎邏輯。

不能說我美國進駐需要時間,在還沒進駐之前這段時間台灣必須自我防衛而要求台灣向他買武器。頂多只能免費提供武器給台灣做這段時間的防衛。因為防衛台灣是你自己願意的,是你的權利也是義務。

不能說防衛台灣,台灣人也有責任,所以台灣必須付出代價向美國買武器,因為美國把台灣當作自己的土地,處處干涉台灣內政。如果美國讓臺灣主權獨立,台灣可以效法瑞士建立中立國,發展核子武器保護自己。美國處處約制臺灣,理當無條件保護台灣,否則美國就必須扶持台灣建國,讓台灣成為一個正常的國家。

如果美國認為台灣是中國的,請拿出法理說服臺灣人,讓臺灣人乖乖作中國人,不能一方面認同中國的主張說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然後又要賣武器給臺灣跟中國對抗。

美國國防部的官員必須講道理才能贏得全世界的尊敬,不能只依賴武力稱霸世界,叫人從內心唾罵、鄙視美國人。




給胡錦濤的一封公開信 ---

  其實中國與臺灣可以雙贏
     作者:蕭惟仁
- - - - - - - [#10] 政治論述 | 2006.11.06 - - - - - - -


臺灣由於被國民黨佔據,國民黨又是共產黨的宿敵,於是台灣被國民黨拖累,六十年來與中國在各方面惡鬥。中國或許是受到國民黨惡劣宣傳的刺激,長期以來對臺灣累積了仇恨,所以一再以違背歷史事實的主張打壓臺灣,說台灣是他的領土,無辜的臺灣人民被激怒了也反唇相譏,惡語相對,弄得大家惡臉相向。

其實臺灣與中國可以互相密切合作創造雙贏局面。

經濟建設上,臺灣幫助中國這麼多年來已經有目共睹,但是中國對臺灣的敵意使得台灣政府與民間在投資上保留了許多,如果中國能夠在對臺灣的態度上有所改善,真正贏得臺灣全民的信任與好感,臺灣在農經各方面的技術與經驗可以大力提供給中國,幫忙開發建設,然後共享成果。

臺灣住民有一部分來自中國這是不爭的事實,語言文字大同小異,但是無可否認的臺灣人民之中還有其他民族,這些民族必須受到中國當局的尊重,不能以臺灣使用漢文字繼承中國文化就說臺灣原本屬於中國,所以統一是民族大業。東南亞諸國都有三分之人華人,使用華文華語,難道他們也必須被中國統一?

台灣曾經屬於中國,但是不能說因為曾經屬於中國就永遠屬於中國,就如同美國原本屬於英國但是不是永遠屬於英國,也如同中國在元朝外族統治的時候版圖橫跨歐亞非三洲,然後說當時那大塊土地上的民族原本都屬於中國,所以必須接受中國統一。這樣的邏輯是非常清楚的。

ㄧ個國家的土地依循時代的演變、國與國之間的戰事,不可能永遠不變的。現在所稱的中國在歷史上土地的範圍也是不停在變化的。中國人必須接受這個鐵的事實。

臺灣除了有自己原有的獨特文化之外,也承續了中國固有文化,這些文化當中有許多是非常優美的,這一點台灣人民清楚得很,也不會忘記。只是長期以來大家敵對,互相沒有好言相向,只要中國對臺灣的態度友好,臺灣人民是個感恩的民族,不會排斥中國人的。

中國過去歷經文化大革命的浩劫,優美文化幾乎滅絕,雖然中國擁有大片山河歷史陳跡,但是人民在文化上的斷層是無庸置疑的。臺灣在錯綜複雜的歷史的糾葛中繼承了完整的中華文化。中國需要臺灣人民把完整的中華文化傳回中國,教育廣大的中國人,提升中國人的文化素養,讓中國人在世界舞台上重新讓世人肯定與尊重。

中國經濟如果能持續成長,政治制度逐漸改善,政府如果有向上學習的心態,臺灣人民可以在這當中幫助中國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提升中國產品品質,促進國家競爭力。這些都是台灣與中國可以密切合作的地方。

然而,中國如果繼續壓迫臺灣,說臺灣是中國的一部份,這一切就只有空幻的夢想。臺灣在法理上早在馬關條約脫離中國了,幫助台灣建國將是中國對臺灣施恩的大機會,也是中國贏得全世界尊敬佩服的一項作為。只要幫助台灣成功建國,中臺兩國就是邦聯、兄弟。

臺灣與新疆、西藏在歷史上命運略有不同。臺灣在歷史上法理上明顯早就不再棣屬中國。不過,其實新疆與西藏也是無辜的。不同的民族本來就不易融合,叫語言文化信仰不同人勉強組成為一個國家,這是非常為難的,也不合天心民意。

況且,臺灣民族是個頑強的民族,過去所有外來政權都受到臺灣人民頑強的抵抗,荷蘭人、日本人、中國國民黨等都一樣,如果共產黨來,將一樣會受到頑強的抵抗,這一點日本人最清楚。

千萬別讓虛榮心驅使想併吞臺灣,征服太平洋,意圖稱霸世界。要成為世界上最強盛的國家,讓地球村裡的各份子敬重,必須以德服人,不是以武力叫人屈服,武力只能叫人表面屈服不能叫人心服,德政才能讓人心悅誠服,這個王道精神才是中華文化中最優美的部份。偉大的中國人不能浪得虛名,要成為偉大的中國人必須要有偉大的胸懷與美德!




國家利益 vs 總統面子

     作者:蕭惟仁
- - - - - - - [附錄] 美國政治 | 2006.11.08 - - - - - - -


有人說:「台灣交給中國不符合美國利益。」其實,在這方面美國的行政部門並不是考慮國家利益,而是考慮美國總統與國務卿的面子。此話怎講?

依照相關法理,臺灣明明是美國一塊因美日太平洋戰爭獲得的海外領土,美國由於歷史上一些錯誤與疏忽,造成今天對臺海政策不得不採取模糊政策。或許有人會認為,美國終究有一天會向全世界宣布相關法理,台灣人民就可以得救。

但是諸君想想看,美國總統與國務卿今天敢面對二二八事件、白色恐怖、長期戒嚴等暴政與屠殺之幫兇的罪名嗎?

這真是一樁丟臉的事!所以,台灣這個爛攤子,對美國總統與國務卿而言,最好的辦法就是全部打包起來,直接交給共產中國來處理!這就是上海公報之用意,把台灣這個燙手山竽丟給台灣海峽兩岸政府,要求兩岸政府和平解決!如此一來,台灣就是被安排在一個「航道」上,未來務必與中國統一。(眾所皆知,台灣與中國一旦真的開始談判,台灣沒有任何籌碼! )

總之,美國行政部門不要釐清台灣之國際地位,寧可一直維續「模糊政策」,理由就是在這裡。這個模糊政策,或許不符合美國國家利益,但是絕對符合美國總統與國務卿的面子考量!這就是政治現實。

因此大家必須用心想想:在這種國際情勢之下,台灣人民應該如何自力救濟呢?我想釐清台灣國際地位應該是我們當務之急。對於台灣國際地位之釐清,何瑞元與林志昇已經發表過完整的論述文章,只等大家去落實!

2006年十月初,我們委託的美國華盛頓之律師已經確定我們台灣人可經過聯邦法院主張我們在美國憲法下的權利,並於10月24日已經遞狀,整個臺灣主權爭議已經進入司法程序。

一旦聯邦法院判決「台灣是美國管轄下之為合併、未組織領土」,臺灣主權爭議就告一段落了,因為這樣的判決對於所有美國之行政機關都有約束力。

接下來,台灣人民就可以正名、制憲以及設計新旗幟。最起碼,我們可安全無虞五十年,國防預算、中國人偷渡、中國飛彈、漁船捕魚糾紛、台灣島內治安節節敗壞、警察受賄賂不認真辦事等等諸多問題,統統交給美軍處理。

至於,我們的子孫要不要獨立,就讓他們自己做決定,身為在海外的美國屬地,我們絕對可以保留此選項!到時候再向美國國會正式提出申請就是了!!

(取材自何瑞元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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